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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动《社会保险法》相关法规制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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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5-31 14:03:25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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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社会保险法》正式施行还有一个多月时间,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的关注度日益升温。昨日(5月29日),广东省和广州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社会保险法》大型工会宣传日活动,数十位专家现场为职工解读法律内容,解答权益困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等参加了活动。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宗文透露,广东省将就《社会保险法》启动地方相关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

  广州市社保费自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征。2010年,全市共征收社保费295.2亿,同比增长13.51%,全市参保缴费人次达2047万人次,其中,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保率达95%以上。广州不给职工上保险的情况多发生在小型企业,主要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

新法亮点:企业不上保将受双罚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在活动现场表示,下一步,广州各级工会将“推动企业将各类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达到社会保险体系‘广覆盖’的要求”。

  《社会保险法》的出台改变了这一格局,该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

  社保缴纳义务也更加清晰。如该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 廖靖文 史功汇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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